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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、游泳練習應在嬰幼兒情緒高漲的時候進行,并要在進食前15-20分鐘停止。
3、練習游泳的初始階段,大部分嬰兒會因為緊張而大哭,所以,在進行正式練習前,父母可以將他的頭部和盆骨固定住,任其從浴缸一端移動到另一端,讓他慢慢地適應。
4、在練習過程中,一旦嬰幼兒出現(xiàn)非常反應,比如“雞皮疙瘩”,皮膚發(fā)青、發(fā)紫,過度興奮或短暫的休克等癥狀,都應立即停止練習,并咨詢醫(yī)生。
5、0-3個月的嬰幼兒不宜做潛水練習。只有六個月以上的幼兒,在訓練好聽到“潛水”這個詞有憋氣和閉眼睛的條件反射能力時,方能嘗試這種練習。潛水,可以改善腦部的血液循環(huán),強化呼吸系統(tǒng)的肌肉組織。
6、一般來說,所有身體健康的嬰幼兒都可以進行游泳鍛煉,而身體有某種偏差的嬰幼兒,在征得醫(yī)生同意且在健康狀況允許的情況下也可游泳。有時候,游泳可以起到特別的疾病治療效果。如階段性營養(yǎng)不良、佝僂病、輕度缺鐵性盆血、早產(chǎn)的嬰幼兒等,都能通過游泳來改善體質(zhì)。
泳池操練10大安全事項
嬰幼兒雖然具有天生在水中屏氣的能力,但是每位家長必須清楚地認識到,如果缺乏正確的指導和必要的安全措施,嬰幼兒游泳仍具有一定的危險性。為確保嬰幼兒游泳的安全,父母必須注意以下10大事項:
1、學習游泳的嬰幼兒要體格檢查;加屑膊〉膵胗變罕仨氠t(yī)生的認可,方可進行游泳訓練。
2、嬰幼兒每次下水練習時,必須是一對一的,即一個孩子應該有父母親或一位教練專門負責。
3、每次游泳前,應做好輔助器材的準備工作。輔助器材包括:背帶、泡沫塑料制作的浮具和一些能在水上漂浮的兒童玩具。
4、下水前,家長與孩子同時更衣。仍使用尿布的嬰幼兒可穿上塑料防水褲,防止糞便滲漏到泳池中。
5、十八個月以內(nèi)的嬰幼兒,應在浮具的輔助下游泳。浮具應佩帶于嬰幼兒的胸、背、肩等部位。佩帶好浮具下水后,嬰幼兒應頭部浮出水面,身體保持直立姿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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