6.5.安撫宣傳組
工作職責:
6.5.1加強防汛防臺抗災及避險知識宣傳,提高師生的防災減災能力。
6.5.2 結合本校的實際,采取多種組織形式,開展定期與不定期培訓,每年汛前至少組織一次培訓。
6.5.3發(fā)生災情后做好學生的思想工作,避免造成師生恐慌,安撫接待學生家長。
6.6善后處置措施
6.6.1救災
臺汛災害發(fā)生后,學校防汛防臺工作小組應組織協(xié)調有關部門,做好學校生活供給、衛(wèi)生防疫、救災物資供應、治安管理、校舍修復、學校復課等善后工作。
6.6.2救濟救助
積極協(xié)調民政部門,做好受災師生的生活救濟救助。及時調配救災款物,組織安置受災師生,做好受災師生臨時生活安排,切實解決受災師生吃飯、穿衣、住宿等基本生活問題。
6.6.3醫(yī)療救治與衛(wèi)生防疫
積極協(xié)調衛(wèi)生部門,搶救因災傷病師生,對影響師生生命健康的污染源進行消毒處理,對學校重大疫情、病情實施緊急處理,防止疫病的傳播和蔓延。
6.6.4.校舍修復
組織力量,盡快修復受損的校舍、道路、通信等設施,爭取盡快復課。對破舊校舍和可能存在安全隱患的校舍,要請專業(yè)部門進行危房鑒定,能修復的及時修復,不能修復的要采取隔斷措施,并限期拆除。
6.6.5防汛防臺工作評估
每次臺汛過后,學校防汛防臺領導小組應針對防汛防臺抗災工作的各個方面和環(huán)節(jié),進行定性和定量的總結、分析和評估?偨Y經驗,找出問題,進一步做好防汛防臺抗災工作。
7.注意事項
7.1預案管理與更新
本預案由本校防汛防臺工作小組制定,由學校第一責任人批準實施,定期組織對預案進行評估,視情況變化作出相應修改。
7.2獎勵與責任追究
對防汛防臺工作作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,由學校防汛防臺工作小組或報請區(qū)防汛防旱指揮部給予表彰;對防汛防臺工作中玩忽職守造成損失的,依據有關規(guī)定追究當事人的責任。
7.3學校解釋部門
學校防汛防臺工作由學校防汛防臺應急工作小組負責解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