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加強幼兒園安全管理工作,防止幼兒因上課下課擁擠發(fā)生踩踏意外事故,特制訂幼兒密集出入時防踩踏措施及應急預案。
一、成立處置突發(fā)事件的領導小組:
組 長:劉桂靈成 員:丁麗媛、王新偉、劉文佳、岳祥、各班班主任二、機構職責:
1、加強領導,健全組織,強化工作職責,制定應急預案和落實各項措施,完善工作機制和應急保障系統(tǒng)。
2、幼兒園園長要識別容易出現踩踏的風險所在,重點防范,運用各種形式,加強對幼兒行為規(guī)范教育、安全教育、守秩序教育、增強幼兒的自我保護意識。
3、幼兒園園長要經常性地對幼兒園教學和生活設施、設備以及場地、房屋和設備進行安全檢查,發(fā)現隱患要立即整改;要確保走廊、樓道的暢通。
4、健全幼兒園各項規(guī)章制度。
5、安全負責人履行值日工作職責,堅守幼兒園,有事外出必須告知另外安全負責人,或請其他負責人代履行值日工作職責。
6、印制全園教師通訊錄,并定期核對電話號碼,確保通訊錄中能有一個電話暢通。
7、學生密集出入時,每個出入口安排一名教師維持秩序。
三、教師職責及對幼兒的安全教育要求1、 各班主任要經常對幼兒進行文明禮儀教育,教育幼兒在走廊通過時要靠右行,不要擁擠,防止踩踏積壓等不安全事故的發(fā)生,對有違規(guī)的幼兒要給予批評教育,責令其改正錯誤行為。
2、 在上課期間, 走廊門都要打開,一旦發(fā)生擁擠踩踏或者火災等問題,便于幼兒及時有效地疏散。
4、 幼兒在經過走廊發(fā)生踩踏等安全事故時,所在教師要及時組織疏導,防止事故進一步擴大。
5、 一旦發(fā)生踩踏等安全事故,值班教師或所在老師要馬上報告園長,同時根據傷情撥打120急救電話,組織送往最近的醫(yī)院進行搶救處理。
6、 教師都有責任教育幼兒遵守幼兒園規(guī)定,特別是對走廊應該注意安全的問題要經常講,以引起幼兒的高度重視。
7、 上課期間一旦發(fā)生火情,所有老師都有責任及時報告園長,并負責組織好本班幼兒,做好疏散等工作,還要馬上組織人力搶救,但不能要求幼兒走近危險地方;要及時切斷電源和火源,防止火勢的進一步蔓延。要及時電話報警(電話:119)。同時組織幼兒疏散,防止損失擴大。
8、 在出現緊急情況的時候,在場的教師和園長要注意按照應急疏散指示、標志和圖示進行合理正確的疏散幼兒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