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一天,跟往常一樣,孩子的奶奶又來看小孫子了,但是卻忘記帶水果了,便說帶孫子去買了就回來,結果,帶出去了就沒帶回來,到了下午,孩子的爸爸打了一個電話給孩子的媽媽,說孩子在他那里。結果,孩子的媽媽及其家人一起來園要人,說接送卡在孩子媽媽手里,為何孩子卻不在園內,就不依不饒的問幼兒園要人。
對于此事,后來園內領導給了我記責任事故處分,我心理即便有百般的無奈,但這畢竟是幼兒園的規(guī)章制度。只是心中有些不明白,孩子的母親名知道孩子在哪里,有必要如此不講情理的來問園要人嗎?也許正如園領導所說的這是一件合情不合法的事吧!我錯就錯在無卡也放人。通過這件事給我的經(jīng)驗教訓就是:以后無論任何原因,我都會堅持一條原則“無卡不放人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