。6)應選擇安全地點設置接送車?空,中途不得隨意停車接送。每輛車應配備1-2名隨車工作人員,負責做好學生和幼兒上、下車安全及與家長、班主任的交接工作。接送車到達校園后要統(tǒng)一組織學生和幼兒進入班級,防止發(fā)生幼兒滯留校車引發(fā)安全事故。
。7)接送車在接送途中如遇到交通事故,隨車工作人員應采取緊急救護措施,并積極配合交警部門進行事故處理,并及時將事故情況報告中心學校、區(qū)教體局。
。8)組織師生外出參加集體活動必須報縣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批準,并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備案,租車必須到有資質(zhì)的客運單位租用安全合格車輛,并對整個活動全過程進行監(jiān)管,確保安全。
三、獎懲與處罰
1、對遵守國家交通安全法律、法規(guī),完成責任目標和工作任務,做出顯著成績的中心小學、幼兒園,中心學校年終予以表彰和獎勵。
2、對未完成責任目標和工作任務的,年度目標考核實行一票否決,并予以通報批評。
3、對疏于管理,違反交通法規(guī),工作失職或管理不到位,處置不當,信息報送不及時等導致發(fā)生重、特大接送車輛事故的,按照國家和省、市、縣有關規(guī)定依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,情節(jié)嚴重的將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,屬民辦學校、幼兒園的將吊銷其辦學許可證和登記注冊證,取消其辦學(園)資格。
4、本責任書(一式兩份),自簽字之日起生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