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對真實姓名的信訪舉報人,要給予負責的答復,問題不能解決的給予解釋性答復,合理化建議給予鼓勵。
2.屬于匿名信可視情況,在適當范圍公布調查結果。
3.嚴格按照有關政策規(guī)定回信回訪,回信要言簡意明。
4.答復信訪舉報人可書面或口頭答復,答復情況要記錄在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