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要有高度的責任心做好本職工作,認真保管好幼兒園的公有財產(chǎn),不得徇私舞弊。
二、對出入倉庫的財產(chǎn)應做好登記手續(xù)。凡從幼兒園保管室領出的任何財務都應登記入冊,并由領貨人簽名。
三、期末幼兒園查帳盤點時應事先公示,做到出入件件有著落,項項手續(xù)清楚,物盡其用,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浪費。
四、凡幼兒園應購買添置的物品事先公示,盡量爭取用最少的錢購買最好的貨物。堅決反對在購買物品時收取回扣的行為。提倡大公無私,積極奉獻精神。
五、提倡勤儉節(jié)約,反對鋪張浪費,把錢物用在刀刃上,幼兒園所購買添置的貨物應為教學服務,為教師的生活服務。
六、對于貴重的教學儀器或危險物品在領取時,應由教師專人前來領取,并囑咐務必認真管理及小心使用。如遇特殊意外損壞者,應及時向幼兒園領導反映,以便在期末清點財產(chǎn)時有出處。
七、年終或期末應認真收集幼兒園財產(chǎn),做到件件、項項歸倉,無一遺漏,并在下學期開學前把幼兒園所需的物品向幼兒園領導反映,事先購齊,為新學期的教學工作打下基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