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落實管理主體責任制,學校電教設備由電教管理員負責,階段、班級電教設備由教研組長、班主任負責。
二、加強設備存放處的安全防范,做好防火、防盜等工作。期末視頻展示臺、錄音機統(tǒng)一由班級轉存于規(guī)定地點。
三、所有電教設備,只能用于教育、教學,專事專用,不得挪作私用。
四、攝像機、照相機、掃描儀實行借用、歸還、驗收制度。借用需辦借用手續(xù),由借用人驗收,填寫借用表,用后歸還由管理人員驗收,如有損壞應查明原因,及時處理。
五、學期初和學期末,各責任人定期檢查所有電教設備,做好情況登記,報教技室。
六、電教設備使用過程中易耗品損壞由教技室協(xié)調(diào)維護,對于因保管不善或人為因素造成的意外損壞,經(jīng)查實損壞原因、責任后,由責任人酌情賠償。
七、園級以上活動多功能室、會議室電教設備(音響、白板、話筒、電視)由電教管理員負責使用準備及關閉,階段活動由階段管理員負責使用準備及關閉。
八、園級活動、外出觀摩學習活動所攝影音資料,由拍攝者以時間、地點、內(nèi)容命名文件夾,歸還設備時將該影音資料一并傳至電教管理員處,由學校統(tǒng)一存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