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、案例的反思和體會:
A:正確看待幼兒間的爭吵現(xiàn)象。
1、,幼兒進入幼兒園前普遍缺乏與同伴交往的經(jīng)驗。當孩子進園后,由于環(huán)境的變化和交往經(jīng)驗的缺乏,必然會產生人際沖突,與同伴發(fā)生爭吵。心理學家認為,爭吵引發(fā)的沖突能促進個體變化、適應和發(fā)展,尤其在社會認知的發(fā)展上。這些由爭吵引起的沖突不僅有助于認知的發(fā)展,而且有助于提高個體與他人合作的能力。在幼兒社會化的過程中,隨著交往圈逐漸擴大,幼兒對外關系的焦點也由親子關系逐漸向同伴關系轉移。他們在與同伴交往、活動中常常各種類型的沖突。在孩子與同伴的沖突中,很多家長可能會擔心自己的孩子吃虧,不放心讓幼兒獨立地解決問題;而在幼兒園中,教師有時也在當幼兒出現(xiàn)沖突時,為了避免事態(tài)變大,而常常包辦解決沖突。這樣的做法使幼兒失去了獨立解決和處理爭吵沖突的能力。對幼兒間的爭吵既不能置之不理,也不能為了避免爭吵沖突而將幼兒置之溫室之中,關鍵是要教會幼兒自己解決沖突,始逐步學會寬容、謙讓別人。我們應該相信孩子的能力,給他們提供機會,創(chuàng)造自我解決或合作解決的環(huán)境,讓他們充分體驗成功或失敗,并在其中成長。
2、爭吵在鍛煉幼兒的語言表達能力和人際關系方面的促進作用。案例一的情況讓我感受到,一些平時話少和因教師提問而怯場的孩子,在與同齡孩子爭吵時,往往面無懼色,變得口齒伶俐,思路敏捷,用語豐富?梢姡瑺幊秤欣阱憻捰變旱恼Z言表達能力。當然,由于有些幼兒詞匯較缺乏,語言表達能力普遍較差,他們有時不能準確地表達自己的意思,實在講不過別人時會模仿大人懲罰幼兒時用到的語句,象:“你再兇,我打死你喏!”這種語言暴力的現(xiàn)象在幼兒中是常見的,多是由于幼兒語言表達能力差無法為自己具理力爭造成的。爭吵,從某種意義上可以說是幼兒運用語言的一種實踐,需要老師給予適當引導,及時抓住孩子間爭吵的某個事件,在教育教學活動中要有意識地教給幼兒一些交往中語言上的技巧。如教幼兒如何傾聽別人說話,如何向別人道謝和道歉,如何向別人提出要求,如何表達自己的愿望,以及如何展開話題進行交際,在爭吵時如何向對方解釋自己的想法等等。這些語言技巧的熟練運用,可以使幼兒避免一些沖突,也能使他們自己嘗試用語言解決沖突。對幼兒的語言發(fā)展和與人和睦相處是有益的。
B:加強規(guī)則教育,提升幼兒爭吵的社會化價值。
教師在處理對待幼兒爭吵時既不能簡單否定,一概制止,也不能聽其自然,任其發(fā)展,應該以社會和班級規(guī)范為依據(jù),給予巧妙的干預,以鼓勵必要的語言爭辯,抑制動作暴力的參與,引導幼兒從爭吵中獲得公正、合理的結果,使幼兒的爭吵產生積極的社會化價值。幼兒爭吵原因大多是由于對日常規(guī)則不明確、不遵守而造成的所有權爭執(zhí)。因此,面對案例二的情況,減少幼兒“無謂爭吵”的關鍵是規(guī)則的具體、明確,并讓幼兒能操作。為此,我們首先對幼兒日常生活、學習、游戲等活動規(guī)則進行細目化的分解,鼓勵幼兒參與討論和制定規(guī)則,讓本來較為模糊的規(guī)則具體化、明確化。例如,“游戲時不能獨占玩具”這一常規(guī)就可以讓幼兒自發(fā)討論出細則:a、搭積木時,積木放在桌子中央,搭一塊,拿一塊;b、看圖書時,圖書放在桌子中央,看一本,取一本;c、幾個人玩一個或一種玩具時,輪流玩或合作玩,大家都玩到;等等。又如,“使用別人的東西時,必須事先征得別人的同意”,這條常規(guī)也可以引導幼兒提出:a、要用小朋友家里帶來的東西,應有禮貌地商量,得到同意后,才能拿取;b、要玩小朋友先拿到的玩具、圖書時,應有禮貌地商量,得到同意后,才能拿。籧、要用別人先拿到的椅子、杯子等物品時,應有禮貌地商量,得到同意后才能拿取;等等。具體明確的行為規(guī)則,不但要求幼兒自己執(zhí)行,也要求幼兒督促他人執(zhí)行。例如,能用語言指出違反規(guī)則的行為,并能說理、爭辯。使幼兒間形成維護規(guī)則,并公正解決的氛圍。
C、不做盲目的大法官。
當幼兒間爭吵時教師如果像個大法官,對孩子們的爭吵過多的介入,幼兒自然就會產生一種依賴心理,久而久之,遇事就顯得慌張,沒有主見,失去判斷力。在沒有求援要求或無身體傷害的前提下,教師面對幼兒的爭吵一般不予直接于預,先只暗中觀察。這有利于幼兒有充分的爭辯時間,以使雙方在爭辯的過程中,明辨是非,鍛煉能力,促進個性的健康發(fā)展。事后教師應及時了解爭吵的起因和結果,給予恰當?shù)男蜗蠡u價。還可以教給孩子更多的自我保護知識,同時給予其自行解決問題的權利和空間,讓他們在吵架事件中,自我判斷,自我反省,自我處理,在事件中成長,變得更成熟,更機智。所以,孩子們的爭吵并不可怕,可怕的是教師強行阻止時盲目的、不問青紅皂白的指責、批評。教師應該避免這種簡單處理爭吵的做法,努力提高自己對幼兒爭吵的分析判斷能力,從而采取適當?shù)姆椒ǎo予正確的引導和幫助。不應簡單地充當宣判是非的大法官,而是做個耐心聆聽的陪審員,通過孩子們的爭吵,去了解孩子心中的世界,了解他們對于事物的看法,從而幫助他們提高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