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們隨意請教了四個人:
“噢,不,絕對……絕對不可以。孩子絕不可以看到雙親沒穿衣服,至少不能脫得光光。”
“我覺得,父母‘應該’光著身體在屋里走。當然嘍,沒必要時常這么做……”
“荒謬……只有糟老頭子和嬉皮士之流才會光身露體。我是個健全的成年人,寧可服裝整齊出現(xiàn)在他們面前,同時也希望他們在我面前能穿上衣服。”
“有什么值得爭議的呢?重點在于你要認清自己的身份,以及認定該怎么做。我父母都是很高傲的人,老弟沒穿戴整齊也從不走出浴室或臥室。所以我們都曉得無論到哪里,記住——得先敲門。”
第四種說法比較接近專家觀點,即決定權在你。假如你認為父母不該在孩子面前光身露體,就穿上衣服吧。如果你覺得在自己家里、在孩子面前,脫光了是很自然的事,也盡管去做。重點在于,自在就好;否則,根本別去傷這個腦筋。盡量順其自然,其次才考慮該不該做。
順其自然孩子看到了你沒穿衣服,并不會對他造成任何傷害。孩子天生就對自己和別人的身體感到好奇,他好奇的對象包括父母在內。因此他們看到后,除了能增進對人體的認識外,也能由于看見父母的身體,預知自己日后發(fā)育情形。
也就是說,若父母覺得,偶爾讓孩子在浴室或臥室中看到自己裸體是件很自然的事,同時這也已經(jīng)成為日常生活中的一部分,那么孩子就確實能經(jīng)此不矯柔造作的方式得到“人體是美好的”信息。如果你從來沒有在孩子面前裸露的習慣,可別為了“或許會對孩子有好處”的想法而勉強自己。
李門·吉摩博士說:“有些父母通過書籍或是因懷有罪惡感,覺得在家里該讓身體顯露更為“解放”,于是勉強裸露自己。遺憾的是,結果只會讓孩子因而覺得,自己若是這么做也將是不自然的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