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。不合理的忌嘴之說
妊娠期的忌嘴禁食有的是人們長期生活經驗的總結,有的是根據(jù)醫(yī)學而來,像孕婦吃了某種食品不易消化或易患病,就列為禁忌。但有不少卻純屬無稽之談,不過從中也反映了人們一種優(yōu)生的意愿。
沒有科學依據(jù)的民間飲食禁忌,常見的有以下幾種:
★孕婦忌吃兔肉,否則產下的孩子會有兔唇。這一說法流傳范圍極廣,流傳年代也頗為久遠。西晉人張華的《博物志》中就有記載“妊娠者不可啖兔肉,又不可見兔,令兒缺唇。”"兔唇"在醫(yī)學上稱為"唇裂",是孕期間受到某些不良因素的影響而導致胎兒發(fā)育異常的先天性畸形,與吃兔肉毫不相干。
兔肉具有蛋白多、脂肪少、膽固醇低的特點。它含蛋白質大約是21.5%,比豬肉多1倍以上,比牛肉多18.7%,比羊肉多近1倍,比雞肉多近33%。兔肉含脂肪大約是3.8%,是豬肉中脂肪含量的1/16,牛肉的1/5,羊肉的1/7。兔肉的膽固醇含量低于所有肉類,兔肉還含有豐富的卵磷脂,是人腦以及其他神經組織發(fā)育所不可缺少物質。兔肉肉質細嫩、結締組織少,纖維素多,比豬肉、牛肉、羊肉、雞肉容易消化吸收,是一種適宜孕婦食用的肉類。因此,孕婦可以放心地吃兔肉。
★不能吃狗肉,否則將來孩子愛咬人,吃奶時也愛咬奶頭。
★不能吃驢肉,否則將來孩子“驢性”,不聽話。
★要忌吃公雞,這樣生下的孩子夜里才不啼哭。
★忌吃螃蟹,這樣生下的孩子才不咂泡沫流口水,又說吃螃蟹令胎橫難產。而臺灣民俗則以為吃了蟹,生出來的孩子像蟹那樣抓扭別人的手腳。
★忌食生姜,以防生下嬰兒有六指。
★忌食鴨子,認為吃了鴨子,孩子要生搖頭病。
二、孕婦的行為禁忌
民間流傳的很多孕期禁忌并不一定科學,但大多是利于保持孕婦身心健康、益于胎兒正常發(fā)育的,或是直接有利于護胎。
1、懷孕婦女的房子不能隨便拆修,也不能搬家。
這個禁忌主要是與動到胎神有關系。當然,搬家時多少會要整理東西,搬重一點的家具等等,對于孕婦來說的確增加了發(fā)生意外的機會,不過這些工作還是可以由家人代勞的。
2、孕婦不能縫針線,動剪刀
相傳這樣生出來的小孩可能會有缺陷,其實所有的胎兒出生時有大約2-3%的比例有大小不一的畸型,或許也就是這些小部份的不確定性,逐步形成這樣的傳說,毫無道理可談。
3、“喜上沖喜”危及母子
傳統(tǒng)中有這樣的說法,懷孕期間,家中小叔、小姑嫁娶,不能迎接禮車,否則胎兒會受驚嚇,如果參加婚禮,也不可以吃喜宴或喜餅喜糖等,以免“喜上沖喜”危及母子。這種狀況也是難以理解,不過也算是中國人特有的風俗吧。同樣的,孕婦也不能觀看喪禮,防止沖煞。對于這點也許有一些道理,因為懷孕算是喜事,在愈來愈重視胎教的現(xiàn)在,因為喪事的悲傷氣氛會影響準媽媽的心情,畢竟不是好事。
4、曬衣服造成流
在懷孕之后許多動作對孕婦來說并不是很適合的,特別是大腹便便,行動常常受限,也比較容易跌倒,應該不是做家務的本身造成問題,而是過程中容易發(fā)生意外。反正懷孕后得到照顧,許多家事就讓另一半代勞吧。
5、孕婦不能看產婦分娩,不然自己將來要難產
這條禁忌頗有點科學根據(jù),因孕婦看到正在分娩的產婦的痛苦表情,聽到產婦的叫喊聲,容易造成一種精神壓力,到自己分娩時可能會神經緊張,以致引起難產。
三、孕期的其他忌諱
在某些郊區(qū),流行有女兒孕后,娘家送分床鋪的習俗。婦女懷孕后,娘家聞訊一般在孕婦懷孕三個月左右,送一張單人床到女婿家,稱為“送分床鋪”。顯然,送鋪暗指夫婦從此以后該分鋪而居,以利孕婦的健康和胎兒的發(fā)育。那么孕期什么時候不能有性生活?孕期的性生活除不要過于劇烈之外,還應注意哪些?專家認為,懷孕的前3個月和懷孕最后2個月應盡量減少或者停止房事,中期節(jié)制房事。有腹痛或陰道出血等情況,或醫(yī)生認為有流產或早產可能的時候;有前置胎盤等產科原因者都不宜有房事活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