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口普查以來辦證中心工作量激增,非婚生育、超生兒戶口問題更成為市民關心焦點。昨日,成都市公安局表示,超生兒、出生嬰兒未落戶、集體戶口等都可以上戶,但需辦理準生證等相關計生手續(xù)后方可入戶。
非婚生子 持證明可入戶
“現(xiàn)在每天辦證中心接待的人數是以往的4-5倍,每天在500人左右。”成都市公安局治安防范人口管理處戶籍科相關負責人介紹說,對因政策外生育、非婚生育、早婚生育等原因造成嬰兒未上戶口的,可以到公安機關申請,帶上戶口本、身份證、準生證等相關證件辦理入戶,沒有準生證的,要先到當地計生部門辦理相關手續(xù)。對一些農村地區(qū)因條件有限無法出具《出生醫(yī)學證明》的,也可憑申報人到當地衛(wèi)生所或計生相關部門出具的出生材料辦理戶口登記。
需要提醒的是,計生辦對涉及超生兒的相關費用終身有效,并不會因為已上戶而取消。
集體戶口生子 3種方案可落戶
對集體戶口人員結婚生子落戶問題,公安機關對不同情況制訂了相應政策。一是對集體戶口人員已有合法固定住所且符合落戶條件的,動員其在合法固定住所地址上落戶并辦理新生兒戶口申報手續(xù);二是對父母一方是大中專院校學生集體戶口的,所生子女可到另一方的家庭戶地址上落戶;三是對父母是單位集體戶或人才市場集體戶的,可在單位辦理落戶手續(xù)。
主項出錯 公安機關將登記辦理
成都市公安局相關負責人介紹,如發(fā)現(xiàn)性別、民族、出生日期、身份證編碼等主項出錯,持證人必須到公安辦證中心辦理相關手續(xù)。如果是非主項,如婚姻狀況、文化程度等出錯,可登記后直接修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