蒙臺梭利教育特征
蒙臺梭利教育法是以科學的方法為根本的教育 ,是對幼兒實施素質教育及潛能開發(fā)的優(yōu)秀教育模式,主要特點如下:
1 、以兒童為中心
反對以成人為本位的教學觀點,視兒童有別于成人的獨立個體。
2 、"不教的教育"
蒙臺梭利反對以教師為中心的填鴨教學,主張由日常生活訓練著手 ,配合良好的學習環(huán)境、豐富的教育,讓兒童自發(fā)的主動學習,自己建構完善的人格。
3 、把握兒童的敏感期
0- 6 歲的幼兒在特定的時期會出現(xiàn)特定的喜好傾向,若順著敏感期學習該特性即可獲得最大的學習效果。
4 、教師扮演導師的角色
一般稱蒙氏教師為啟導員,他必須對孩子的心靈世界有深刻的認識 與了解,對于孩子發(fā)展狀況了如指掌;才能提供孩子適時、適性地協(xié)助與指導。
5 、完全人格的培養(yǎng)
蒙氏教育的最終目的是協(xié)助孩子正常化。透過環(huán)境的設計、教具的操作,,使孩子一步步建構完善的人格。
6 、尊重孩子的成長步調
蒙氏教育要求教師根據兒童發(fā)展的進程,對不同特點的兒童進行因材施教,不搞"一刀切"式的教育。
7 、混齡教育
讓不同年齡的孩子在一起,可使較小的孩子有不同年齡層的模仿對象,而較大的孩子則可以從幫助年幼的兒童中增強自己的知識和能力。
8 、豐富的教材與教具
蒙臺梭利教具非常豐富,但這些教具并非是教師用來教學的工具,而是孩子工作的材料。孩子透過這些工作,從自我重復操作練習中,建構完善的人格。
9 、屏除單一獎懲制度
蒙氏教學尊重兒童,培養(yǎng)孩子正在萌芽的尊嚴感。
10 、爆發(fā)式的教學成果
蒙氏教育尊重孩子內在需求,讓孩子適時、適性的成長,短期內不易察覺成果,但卻會在某一時間以爆發(fā)的形式,彰顯出孩子內在的心智發(fā)展水平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