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美國楊百翰大學進行的一項研究發(fā)現(xiàn):小女孩在蹣跚學步時期便會耍心眼。3~4歲的小女孩為了達到自己的目的,開始使用欺騙性手段或向同齡人施壓。
這份研究報告的作者之一、楊百翰大學從事婚姻、家庭和人類發(fā)展研究的克雷格·哈特教授說:“她們?yōu)榱诉_到目的會采取各種手段,比如不理會某個小孩,或者告訴朋友不要與某個小孩玩,她們有時會威脅說,‘我不會邀請你參加我的生日派對。’”
一旦別人不遂她們的心意,她們通常會排斥這些人,威脅與她們“斷絕”關(guān)系。“耍心眼的小女孩”一方面會受到某些孩子的特別歡迎,但另一方面也會受到其他孩子的厭惡。
該項研究也是首次將學齡前兒童的相關(guān)挑釁與社會地位聯(lián)系起來。該研究報告刊登在最新一期的《早期教育和發(fā)展》雜志上。楊百翰大學的戴維·納爾遜和克萊德·魯賓遜是這份報告的另兩位作者。
戴維·納爾遜說:“令人吃驚的是,這些挑釁策略在幼兒園都已相當普遍。研究人員在調(diào)查中還了解到的一個事實就是,兒童時期受到輕視會對他們今后的成長具有持久的影響。哈特說,此項研究可能有助于教師和家長了解相關(guān)挑釁性及其所引起的心理和情感傷害。在孩子們進行身體挑釁時,成年人需要監(jiān)督這種行為,幫助孩子們意識到這種行為造成的傷害。哈特說:“我們從事的研究顯示,我們不要寄希望于一次就改變他們的這種行為,我們要利用大量機會說服他們,讓他們清楚自己的行為對其他人的影響,這樣才有助于最終消除孩子們的這種行為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