時間:2000年10月6日 19:36—19:50
提問:123
回答:陸為之(中易心理健康研究所副所長 兒童心理專家)
123 :請問什么時候可以開始給孩子做規(guī)矩了?(19:36:37)
陸為之:一般是在兩足歲以后,因為兩歲以前的孩子認(rèn)知能力有限,還不會用手段去要挾家長,他們表達(dá)的往往是實際的需要。(19:38:14)
123 :什么是他的實際需要?看到別人有的他也要,是不是實際需要?(19:40:08)
陸為之:是的,需要是可以被激發(fā)的。(19:41:37)
123 :那么要不要讓他知道,不是他想要的都必須給他?這算不算做規(guī)矩?(19:42:59)
陸為之:用他能夠理解的方式讓他知道這一點是必要的,不過兩歲以內(nèi)的孩子,理解這一點不容易,家長不必急著做規(guī)矩。(19:44:43)
陸為之:可以用分散注意力的方法讓孩子忘記他的需要。(19:45:31)
123 :或許還要讓他因得不到而哭一陣子,而且把這種哭當(dāng)音樂聽——不去制止?(19:49:38)
陸為之:我非常同意你的觀點,在這個過程當(dāng)中,他能夠明白自己的局限性,這比講道理好。(19:50:43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