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一些外國影片中,能看到這樣的情景,孩子為爸爸擦皮鞋,爸爸付給50美分;孩子幫助媽媽修草坪,媽媽付給1.5美元。如此等等,孩子以干家務來換取零花錢。于是一些中國父母也開始效仿,說是從小培養(yǎng)孩子的商品意識。
適當給孩子一些零用錢是無可非議的,這樣可以使孩子懂得怎樣攢錢和花錢。大多數(shù)孩子在六、七歲的時候開始明白這些,所以在這個階段可以適當?shù)亟o他們一些零用錢。只要孩子不買父母不讓買的東西,就可以讓孩子決定怎樣使用自己的零用錢。但是,不應該把零用錢作為孩子干家務的報酬,因為做家務活有各種不同的目的。它是讓孩子學習在家里盡義務的一種方式,就像他們將來要在大社會中盡義務一樣。
因此,每個孩子在家里都要做一些固定的家務活,比如吃飯前擺放桌子碗筷,吃完飯后收拾桌子、刷鍋洗碗或者倒垃圾等。如果家長本著實事求是的態(tài)度來對待孩子應負的責任,堅持讓孩子做家務活,而且不完成任務就不允許離開,那孩子也會認真對待,認為幫家長做家務是理所當然的事。
在孩子完成自己固定的家務活之外,家里總會有一些額外的家務活,這些就可以為孩子提供掙點零用錢的途徑。但是不要單純地把家務活和零用錢聯(lián)系在一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