怎樣執(zhí)行規(guī)矩呢?傳統(tǒng)的做法自然是獎勵和懲罰。
獎勵和懲罰已經(jīng)根深蒂固地植入了大多數(shù)家長的頭腦。小巫說:這個手段有用嗎?有用,但是效果是暫時的、表面的、局部的,他們并不能教給孩子自信、自律、自立,也剝奪人的創(chuàng)造性。獎懲制度最大的效用是奴役一部分兒童,再將另一部分兒童變成造反派。
是小巫危言聳聽嗎?小巫援引澳大利亞心理學博士博森的觀點,指出懲罰手段會引起以下幾點不良后果:1、受到懲罰的兒童傾向于報復家長:“既然你有權力傷害我,我也有同樣的權力傷害你。”2、懲罰僅僅暫時鎮(zhèn)壓某種行為,卻沒有起到消除這種行為的效果。行為可能會變本加厲,于是家長必須不斷地實施懲罰。3、懲罰要求家長為孩子的行為負責,而本來應該由孩子來進行選擇、承擔后果。這樣的結(jié)果就是孩子不知道為自己的生活進行負責任的選擇。4、用懲罰來要挾孩子,干脆就是公然地邀請孩子來反抗你,進行權利斗爭。
使用獎勵手段,同樣會造成不良后果,孩子逐漸學會,無論父母要求自己做什么,都必須提供獎勵。今后無論做什么,即使是和自己的利益息息相關,沒有獎勵就沒有動力。如果他人對自己有什么要求,沒有“甜頭”是絕對不行的。獎勵還會讓兒童泄氣,“今天要是乖乖的,媽就給你買巧克力。”潛臺詞是“你本來是個不乖的孩子,如果今天破格表現(xiàn)好了,我就給你點甜頭。”獎勵手段無法培養(yǎng)孩子的責任感,當一個孩子自律、負責地行動時,這是他應當做的,我們沒有必要額外獎勵他。
幼兒園的老師們發(fā)現(xiàn),用小紅花作為獎勵,只在剛開始時有效果。時間一長,激勵效應就趨于平淡,那些總得不到小紅花的孩子,往往轉(zhuǎn)而采用相反的行為來取得老師的關注。這種獎勵機制總體上里大于弊。
那么,家長怎樣才能有效地鼓勵兒童自律呢?
讓孩子承擔行為的后果
小巫提出了一個命題:讓孩子自己體驗和承擔行為后果。
在《和孩子劃清界限》一書的開頭,小巫寫了這樣一個例子:
一個周末,兒子Sam去公園,晚上回家時釣回來三條金魚,其中一條紅色的尤其讓Sam喜歡。小巫幫Sam將金魚放在洗衣盆里,自己到客廳和客人談話。一會就聽到丈夫在小臥室里告告誡兒子,隨后丈夫很著急地跑到客廳對小巫說:“這些魚恐怕活不到明天!他一直在抓它們,盆里都是魚鱗!毙∥渍f,既然你勸他不聽,那就隨他玩吧,第一次有金魚,當然愛不釋手,如果有什么不好的后果,倒是一個非常好的學習機會。剛剛送走客人,從小臥室里傳來Sam撕心裂肺的痛哭聲:紅金魚死了!窗臺上、地板上、孩子的衣服上,全是水。小巫先把Sam抱在懷里安慰他。Sam叫著再去釣一條,小巫說天黑了,公園關門了,今天不能去了。Sam又說明天去,小巫回答明天要去幼兒園,只能周末再去釣魚。Sam哭得更厲害了,丈夫過來說:“誰讓你使勁玩他們,不是告訴你這樣魚會死嗎?”小巫說:“不要說他了,這么漂亮的魚死了,多令人難過呀,讓他好好傷心一會吧。”Sam哭啊哭,吃完晚飯還接著哭。于是小巫讓他給自己以前的保姆佟阿姨打了個電話,分享一下這個悲傷。
很多家長遇到這種情況會怎樣做呢?有的會把金魚搶過來,不許孩子玩;有的看到孩子哭會心軟,馬上去市場買一條回來;有的會借此將孩子訓斥一頓……小巫講,這些應對的辦法,無法讓孩子從這件事情中得到成長。小巫對待整個事件的做法可以反映出她的理念:事先在沒有危險的情況下,做出一定規(guī)勸,但是不強迫孩子,選擇權在孩子手里。當事件發(fā)生后,讓孩子體會自己行為的后果,那就是最喜歡的金魚死了,嘗到了失去金魚的痛苦。爸爸媽媽還要用自己的態(tài)度告訴孩子要自