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再窮不能窮教育,再富不能富孩子”這句有關教育的當代名言確實具有非常深刻的內(nèi)涵。對家庭教育來說,家庭經(jīng)濟太貧困,沒辦法滿足小孩子的基本生活和學習需求,當然對其成長不利。但對絕大多數(shù)的家庭來說,倒是要注意別讓孩子“富”了。這里所說的“富”,指的是對孩子物質和“錢”的要求“有求必應”!
我最近聽見一個走上犯罪道路的青年的家長痛悔。這位家長說,他的小孩“敗”就敗在“錢”字上。這位家長本身并不富裕,但他對小孩的用錢放得太寬,寧愿自己省吃儉用,也要讓孩子生活過得好些。誰知,卻導致小孩走上了從亂花錢到賭博,再到偷盜的道路。像這位家長這樣的教訓,在現(xiàn)實中并不少見?梢,并不富裕的家庭也要防止讓小孩“富”了。讓小孩適度“貧”,肯定對小孩的健康成長有益,美國石油大王洛克菲勒教育子女就用這種“讓小孩適度貧困”法。這位巨富對兒女花錢的規(guī)定是:7-8歲每周3角,12歲以上每周2元。而他對孩子的獎勵標準則是:捉100只蒼蠅獎1角,捉一只老鼠獎5分,給人擦一次皮鞋獎5分。如果20歲前不吸煙,發(fā)獎金2500美元。可以看出,洛氏的家教用心是何其良苦!
“錢”能教人做人,錢也可能害人。在家庭教育中,從給錢、用錢開始,慢慢引導孩子正確看待生活,看待勞動,是忙中要義。在此特別提醒家長們,在給小孩錢時,一定要讓小孩明白,這錢該怎么用,什么情況不能花錢,什么情況該花就花。應當記住,不管是富裕的家庭還是不十分富裕的家庭,都有必要讓小孩適度“貧困”,而不能讓小孩手頭太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