個方法對你最有用?”,讓他們自己做決定。為了確定孩子真正了解問題以及明白為什么某一個解決辦法最可行,可以運用開放式問題來澄清孩子們所做選擇的理由。這個步驟正是向孩子展示一個放諸四海而皆準的問題解決歷程。
如果父母認為孩子所提出的解決方法不可行,就幫助他們了解這個方法可能產生的結果。例如,可以表示:“如果這么做,你想會有什么結果?”而父母可能要提出自己的意見:“依我看來似乎……,你認為怎么樣?”然后,再要孩子考慮先前所提出的辦法,或是再運用腦力激蕩法想出更多方法。父母必須牢記,除非情況相當急迫,否則行動的選擇權應由孩子全權處理,因為行為的當事人必須對其行為后果負責。
第五步:承諾行動
“嘗試”與“做”之間存有極大的差異。當人們說:“我會試試看。”通常意謂他們懷疑這方法不可行;然而,尋求解決辦法所要求的是對行動的肯定承諾。所以無論如何,必須要求孩子在一段特定時間內去做雙方同意的解決方案。通常,三、四天至一個禮拜已經足夠明白計劃的可行性。而父母可以要求孩子:“你愿意在這個星期中進行這個計劃嗎?”
第六步:設定評估的時間
得到孩子承諾行動的肯定答復后,要設定評估的時間。此時親子間可以討論計劃進行的情形。如果子女的解決方法沒有成效,也不要提供自己的做法,而是應該讓他們自己決定是否繼續(xù)進行計劃,改變計劃,或是選擇其它方案等等。然后,再決定是否需要另一次討論及討論的時間。
如果在雙方同意評估的時間之前,孩子就抱怨計劃不可行,你可以表示:“我想我們都同意這段期間內實行這個計劃的,但是我還是尊重你的決定。”許多孩子,甚至父母親都對自身存在不切實際的期望,在此必須強調的是改變不是突然的,而是漸進的過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