多數情況下很容易。實際上,聰明的父母親不用想就會這么做,他們只是期望有個快樂、外向、相信父母之愛的孩子。孩子的厭倦則表明你應該停止。我認為,每天4到5次,每次3到4分鐘是最少的了。
這些活動并不能使你讓孩子變得特別聰明。恰恰相反,它們促使你放棄給孩子制定不現實目標的想法,放棄催促、強迫孩子達到你主觀武斷的標準;你應該以一種純粹支持的方式和孩子一起活動。由于孩子在生命最初的幾年里所學的東西比其他任何時候都多,因此,作為這些學齡前兒童的老師,父母親責任重大,必須耐心地關懷他們!
表達你對孩子的關心
對一個幼兒來說,關心必須是充滿激情而且顯而易見的。孩子對你是否注意他很敏感。若是你沒有給他全部的關心,他會生氣或者抓住你的手或衣服以吸引你的注意。孩子和你說話的時候,你必須停下手頭的工作,看著他的眼睛,孩子才會感到你在聽他說話。如果你從孩子很小的時候起就這么做,孩子就會知道她能夠表達自己,并且你像對待一個獨立的個人一樣尊重她。
弄清何時制止孩子
即使你已經給孩子做了示范,又把道理講得很明確,有時候你還是必須對孩子說“不”。你必須讓孩子明白,在你說“不”的時候,他所做的一切都是遭到禁止的。有幾種情況是絕對有必要對孩子說不的:
當孩子打算做的事會傷害他自己的時候。比如伸手夠火爐上的鍋,尤其是當它盛滿滾燙的熱水時。
當孩子的行為可能會傷害其他人的時候。舉個簡單的例子,在睡覺的寶寶旁大聲地吵鬧或是砰砰地敲打他的玩具!
當孩子的行為會帶來實際上的損失的時候。比如用蠟筆在房間的墻上亂畫。
即使你要說“不”,也不必弄得像一次正面對抗或是一場意愿之戰(zhàn)那樣?赡艿淖罴淹緩绞且阅闼赖暮⒆幼罡信d趣的事來分散孩子的注意力。舉個例子,孩子要是不肯穿上外衣和套衫,你就可以在答應他外出玩耍的時候給他穿上!
在你決定說不之前暫停一會兒總是值得的。你必須確信你切實知道孩子的意思,并且確信你的回答是正確的。保持行為準則的簡單性和連貫性非常重要,這樣孩子才會領會你的意思,知道你是認真的,并且知道你在講話之后總是期待他立刻做出某種行動!
用行為準則約束幼兒去做正確的事情不太可能,因為她的智力還無法分辨對與錯,而且她自身的愿望非常強烈。 你必須明白,孩子并不是因為你才作出某些行為,她也不會因為你的意愿而改變她的行為,所以頑固地堅持紀律約束是不明智的!
告訴兩歲半的孩子你為什么要他們做這做那毫無用處,因為他們還沒有懂得做事情是有目的的。3歲的孩子還無法思考她做的事,即使你要求她盡力理解自己行為的動機,她也無能為力。因為推理能力來得相當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