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溫和懲罰法:對孩子的不良行為明確表示責備或不贊成,注視孩子的眼睛,說清不對在哪里,為什么不對! 2、暫時隔離法:在孩子因不良行為產(chǎn)生快樂時,讓孩子到一個單調乏味的地方,時間以1分鐘為原則,使其從快樂狀態(tài)轉為不快樂! 3、自然懲罰法:以不危險為前提,讓孩子在實施不良行為的過程中遭到自然的懲罰! 4、權利剝奪法:暫時剝奪其權利對糾正孩子不良行為有作用。如對于孩子嚼口香糖后亂粘的行為,剝奪其一星期吃口香糖的權利!